主任-周建琨
首页>监督工作>正文
五、统筹协调,指导服务。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,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研究、重视分管领域的规划编制工作,及时给予协调和指导,不断提升专项规划、行业规划的编制水平。协调各部门细化分解任务,明确措施和时间节点,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任务按计划节点推进。有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,高质量完成专项规划、行业规划的编制和研究任务。进一步加强市县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,创新衔接方法,保证各级各类规划在发展理念、目标方向、重大布局和重大措施等方面的整体协调一致。
bc365备用网址
2016年1月14日